管理服务
督导办与质量中心是学校的直属机构。学校实行“领导主抓、校院两级、专兼并举、协同配合”的教学督导管理工作体制。学校设置两级教学督导,校级督导(专职)负责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院级督导(兼职)负责所在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构建了两级教学督导的组织体系。
督导办与质量中心合署办公,督导办(质量中心)有员工6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名。学院兼职督导11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8名。
部门的主要任务是:监测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促进优良学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做好综合评教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学院考核、教师发展等提供较为客观的依据。
部门主要职责是:
1.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的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督导、评教评学工作制度文件及实施方案,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管理人员及学生信息员等教学质量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测效果和效率。
3.负责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保障体系并组织实施。
4.组织课堂教学质量督查,落实听课制度,及时向学院、学校及相关部门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闭环管理。
5.对教学工作各主要环节开展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进行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
6.编写《督导辑要》、《督导反映》、《课堂写真》等,建设教学质量文化。
7.负责全校教师综合评教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学校国家教学质量监测平台数据采集、上报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编写同类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对比分析报告。
10.负责年度师生满意度调查与报告撰写,了解师生对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及教学环境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11.负责学生信息员信息收集。
12.协同教务部组织开展日常教学检查、考风考纪、其他专项检查等工作。
13.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本部门承担的相关工作。
(数据截止: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