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激励退出机制,锻造一支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严于管团治团,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各学院学生会、青协及新媒体宣传工作学生干部(以下简称“团学干部”)
二、述职评议工作组织
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共同设立评议小组,其成员原则上由指导教师、团员青年代表组成。校学生会设评议会,其成员以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为主。
三、述职评议内容及方式
1.述职评议主要考察评议对象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述职评议应充分考虑团学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
2.书面述职。全体团学干部需认真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任职证明复印件等)。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及校学生会团学干部将此表直接交至述职评议小组(评议会),各学院团学干部由各学院团总支汇总统一交至述职评议小组(评议会)。
3.现场考核。由述职评议小组(评议会)统一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考核分为笔试环节及面试环节。全体团学干部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考核笔试环节,面试环节分层级开展,由述职评议小组(评议会)对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及校学生会团学干部进行面试,各学院团学干部由各学院团总支自行组织开展面试。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校级团学组织设置情况组建评议小组或评议会,统筹推进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各项工作。
2.述职评议过程应保持透明公开,确保评议过程中无弄虚作假,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评议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团总支应对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各学院团学干部参加现场考核成绩将纳入各学院团总支本年度“五·四”考核体系。校团委及各学院团总支对任职期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团学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谈话提醒或免职等处理,对在本次述职评议不合格的团学干部,予以免职,并不予发放任职证明。
4.各学院团总支需汇总各学院团学干部所填写的《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表》( 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5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1145916417@qq.com ),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302办公室。
5.各学院团总支需填写《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并于10月25日(周五)17:30前将电子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1145916417@qq.com),纸质版交至团委302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史贵鹏;武政翔
联系电话:13638632667;13147190968
附件一《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述职评议表》
附件二《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