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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周柳 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有组织科研,创新我校的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切实推动校科研基金项目助力个人成长、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创新团队,发挥科研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选题征集工作中提出的主攻方向,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学校学科专业布局提供科技支撑。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思政类、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两年。

2)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备长期合作基础,申报项目的预期目标以学术成果为纽带,在人才培养、管理、梯队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在研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五、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在线进行,登录后按照科研管理平台使用手册中的说明,选择项目申报”--“校级纵向进行申报,在附件中上传申请书(PDF格式)后提交。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

2)材料要求。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上已实行无纸化申报。请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确认申请书,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科研部。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学院盖章的纸质申请书,由各学院统一送至科研部。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57日,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附件相关内容,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周柳

联系方式:027-81692938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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