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1114,学院党总支书记余朝阳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电话:18986217045,电子邮箱243406416@qq.com。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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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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