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应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及学校统一安排,现将学校在校生2016-2017学年学费等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收费调整项目
1、大学生医保变化:
根据武人社办(2016)32号文,2017年度(大学生2016——2017学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
根据武人社发(2015)76号文和武人社险中心(2016)14号文,大学生应补交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12元(即应交72元实收60元的差额)。
二、收费方式
1、主要方式:银行批扣
2、补充方式:现场收费(POS刷卡或现金),缴费地点设在4号信息工程楼和5号土木工程楼一楼大厅。
原则上只采取建设银行批扣方式。
三、建设银行批扣缴费
1、老生批扣项目:学费(按物价局审批专业标准)、住宿费(四人间1320元/年)、大学生医保197元(185元/年+12元差额)。
2、老生武汉市建设银行银联储蓄卡信息核对
核对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财务处将各院老生的建行卡信息核对表(电子版)下发给各院学工办主任,各院学工办主任负责组织辅导员老师核对所带学生的建行卡信息,辅导员核对无误后统一返回给各院的学工办主任,由学工办主任统一汇总后在8月5日前将各学院学生正确的建行卡信息表发给财务处。
4、银行批扣安排
(1)学校财务处将在2016年8月28日——8月29日集中进行银行批扣,请学生在8月28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费足额存入建行卡中;
(2)目前建行、工行、农行、中国银行、交行的手机银行异地跨行转账汇款已免手续费,推荐同学们采用手机银行转账。
(3)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8月25日前将贷款信息上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同时只将扣除生源地贷款后的余款足额存入建行卡中,以便学校、银行批扣时及时扣减。校学工处在8月27日前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统计表发给校财务处。若因信息上报不及时等原因,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也进行了银行批扣,学校将在该贷款资金到达学校银行账户后,及时退还给学生。
(4)对当学年已交大学生医保的学生,若同时又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该生凭城镇居民医保卡在2016年9月20日—30日期间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大学生医保退款。
(5)建行批扣成功的学生的缴费收据由财务处统一发给各院学工办,由学工办安排学生领取。
(6)学费银行批扣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附件:2013——2015级各专业收费标准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财务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