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已将入学时办理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学院,根据武汉市在校大学生户籍办理政策,湖北省内户口迁移不需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综合保障部会在毕业生离校前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也就是户口页)发放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发放到毕业生个人手中。在学生本人没有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去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手续前,学生户口关系仍在学校不会发生任何迁出变化,更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留武汉市内的
1.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
2.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有租房合同或协议的,可将户口落在居住社区所属派出所公共户,或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挂靠。
二、户籍迁入湖北省内的
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回原籍派出所申报,原籍派出所开具电子准迁证以后,武汉开具电子迁移证(不用回武汉),两个工作日后,学生就可在原籍上户口。
三、户籍迁入湖北省外的
1.线下办理: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北辰光谷里市民服务分中心一楼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由学生本人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办理新地址身份证。
2.线上办理: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警务-常用业务(查看更多)-迁出登记-【全省】凭证迁移户口,按要求申请提交。
(备注:迁到湖北省外的学生,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因公安网户口已注销,属于无户口状态,将不能办理身份证等相关业务,学生应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并及时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有疑问,可拨打东湖高新区户政咨询电话65526666
综合保障部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附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