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3年暑假在即,为做好假期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部门在放假前应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知识教育。1、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流氓滋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学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以防止各种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对留校的学生要逐一登记,相对集中住宿。留校学生在宿舍里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手摆放,人离开时最好随身携带,同时关好门窗。严禁在校园内存在酗酒滋事、摔酒瓶、焚烧、毁坏物品等行为。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对违规用火用电的学生,保卫处将依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3、回家的同学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里。旅途中要加强安全意识,不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乘坐无营运资格证的车辆,不轻信他人,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4、宿管员要严格来访人员的会客登记制度,加强对宿舍、楼宇内的安全巡查,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留宿非本校学生,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5、学生食堂要自觉遵守有关卫生防疫的各项规定,确保暑期食品卫生安全。6、暑假期间,校内各商业网点应认真做好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加固门窗、安装报警装置等有效措施。每天歇业后应将现金、贵重物品带离店面。7、暑假有施工的部门要落实人员和车辆备案,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措施,做到人员熟悉、手续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杜绝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在暑假开始前对所属部门、部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雷电、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1、检查灭火器材、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2、检查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保管是否安全。3、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和试剂的存放是否安全。4、检查现金票据的保管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5、检查离校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部位的门窗、水电、煤气等是否关好或切断;特别要检查实验中心机房、办公室等场所贵重物品集中存放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查出的隐患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假期中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楼等部位应加贴封条。三、落实安全措施,提高防范能力1、进入校园的车辆、人员一律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的人员要自觉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假期中利用暑假对教室、办公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维修的单位,要有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行政处要对假期中在校施工的外来施工人员加强管理,按照与施工队伍签订的责任书条款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并应督促施工负责人将所属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报保卫处登记备案。3、保卫处要根据校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加强昼夜巡逻工作,加大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密度,防止盗窃、火灾事件发生。在放假期间将严控对校门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1695595)报告,确保校园暑假期间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