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保卫部将入学时办理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学院,根据武汉市最新在校大学生户籍办理政策,湖北省内户口迁移不需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湖北省外的需要学生本人到北辰光谷里市民服务分中心一楼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党委保卫工作部会在毕业生离校前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也就是户口页)发放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发放到毕业生个人手中。在学生本人没有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去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手续前,学生户口关系仍在学校不会发生任何迁出变化,更不会自动迁回原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湖北省内迁移
1.留汉: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申请大学毕业生落户;
2.就业: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就业合同》到就业地派出所申报,就业地派出所开具电子准迁证以后,武汉开具电子迁移证。两个工作日后,学生就可在就业地派出所上户口;
3.升学:学生报到时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交到学校户籍部门办理;
4.回原籍: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回原籍派出所申报,原籍开具电子准迁证后,武汉开具电子迁移证。两个工作日后,学生就可在原籍上户口。
二、迁往湖北省外
1.就业: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就业协议或《劳动就业合同》到北辰光谷里市民服务分中心一楼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2.升学: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到北辰光谷里市民服务分中心一楼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纸质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交到录取学校户籍部门,按当地政策办理落户;
3. 回原籍: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到北辰光谷里市民服务分中心一楼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线上办理: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警务-常用业务(查看更多)-迁出登记-【全省】凭证迁移户口,按要求申请提交。
(备注:迁到湖北省外的学生,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因公安网户口已注销,属于无户口状态,将不能办理身份证等相关业务,学生应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并及时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7-81695589进行咨询。
党委保卫工作部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