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通知如下:
1.保卫部按照“严控总量、满足需求,登记管理、规范骑行”的基本原则,启动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校园通行证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无牌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园行驶。
2.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违规载人和超速行驶,进、出门岗闸机时应减速慢行,配合保卫部工作人员的检查,无牌无证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3.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师生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醒师生、员工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不违规充电、停放,按照要求及时申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
4.保卫部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专项整治工作,对严重违规、多次违规和拒不服从劝诫、管理的当事人将信息通报至相关单位,直至取消电动自行车校内行驶资格。
5.未经批准,禁止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外卖配送人员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6.对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保卫部定期进行清理。
党委保卫工作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