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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华党〔2022〕10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06 11:00  作者: 党委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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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华党〔2022〕10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激发广大教职工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不断创造新业绩,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长期从事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评选比例

1.“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比例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总人数的5%,名额计算实行四舍五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师德标兵候选人由各二级党组织从“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中推荐,集中参评。全校师德标兵评选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各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等,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3.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工作实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

4.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得到师生公认,无教学事故,无违纪违法行为;

5.在本校工作2年及以上。

(二)师德标兵

具备“三育人”先进个人基本条件,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具有影响力,近2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原则上在本校工作5年及以上。近2次已获得学校“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注意合理调配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组织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5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党建工作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按照“党组织名称+三育人推荐材料”格式命名,发至邮箱hxdb@whhxit.edu.cn。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推荐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组织评选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对“三育人”先进个人及师德标兵候选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拟表彰名单。

(三)审定表彰

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三育人”评选工作,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在推荐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并对每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生活作风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务必严把第一关,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学习先进事迹,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良好氛围,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联系人:吴先霞 电话:81695515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4.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rar

中国共产党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