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华党〔2022〕13号
关于公布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
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武华党〔2022〕6号)的工作安排,经各二级党组织把关推荐、组织评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遴选产生9个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
“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自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建设。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武华党〔2022〕5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目标,紧扣建设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各学院党总支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做好“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验总结、成果运用等工作。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学院党总支每月底向党建工作部反馈建设信息,动态展现建设过程,重点展映建设案例,全面展示建设成效,形成常态化机制。建设中期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2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择优推荐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参加教育部第三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申报工作。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学校配套一定专项建设经费。各学院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中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双带头人”工作室参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附件
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创建培育名单
序号
| “双带头人”工作室名称
| 负责人
|
1
| 信息工程学院教工一支部书记工作室
| 吕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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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蔡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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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学院教工第二支部书记工作室
| 刘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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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黄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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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能制造学院机械工程教工支部书记工作室
| 汪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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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杨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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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学院教工第四支部书记工作室
| 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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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王丽丽
|
9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付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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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共产党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