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引导其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结合当前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1学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备案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备案
(一)发展对象的认定条件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即2020年4月10日以前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2.无不及格课程(含补考后成绩)。
3.无受处分和违法乱纪情况。
(二)发展对象培训
各二级党组织决定认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需参加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的理论培训,且取得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安排
学习时间:4月10日-4月15日
三、培训内容
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廉政文化”等设置学习内容,共24学时。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于3月24日17:00前上报发展对象培训名单,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二)加强管理。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发展对象按时完成学习课程。
(三)发展对象完成线上学习且成绩合格,方可顺利结业。课程未完成或测试不及格的,不予结业,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联系人:刘浩波
邮箱:liuhaobo1015@whhxit.edu.cn
附件:1.第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在线学习课程
2.第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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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