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总结和宣传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推动我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遴选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选成果范围为2019年以来各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优秀成果。成果选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办学校党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向:(1)民办高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效经验和特色做法;(2)民办高校党建“一融双高”的理论与实践;(3)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机制;(4)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治理结构中地位作用;(5)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决策机制;(6)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标准;(7)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8)学生党员教育与培养的有效做法和经验;(9)民办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10)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实践;(11)民办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12)民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
二、成果形式
参选成果形式为民办高校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案例、工作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成果等,特别是各校近些年来探索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突出成效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性实践成果。成果应符合各类材料格式体例(详见附件1)。
三、报送方式
1.各单位根据遴选要求(详见附件2)统一组织推荐,成果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校内征集截止日期10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成果、成果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党委组织部1202办公室。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并以“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推荐+数量”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xdb@whhxit.edu.cn)。联系人:汤雁,联系电话 81695512 。
3.学校党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复核,择优推荐3篇(项)参评第六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
四、报送要求
1.统筹指导,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协调,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
履行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成果真实可靠。
2.突出主题,强化重点。要根据工作实际和遴选要求,紧扣主题,认真总结凝练,充分展示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并以此为契机,创新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路径和载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其他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体例格式要求
附件2: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附件3:第六届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