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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入职教工党员材料审核及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3 08:08  作者: 党委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新入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进员工党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一)党组织关系从省内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

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新入职党员应提前与所去党支部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系统名称。

(二)党组织关系从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

除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外,还应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校;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介绍信的书写格式如下:

1.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介绍信的去往单位为: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三)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留校工作的党员

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

二、党组织关系档案审查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审查档案材料,重点是审核党员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组织发展程序。

2.审核入党材料时,主要检查以下几项: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参加党校培训材料、自传、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等以及各个阶段的思想汇报等。需要注意的是,教工党员带来的入党材料必须密封完好且盖有党组织公章方为有效。

3.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如无档案材料或缺少其中某些材料,要通知党员尽快联系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将材料补齐。若发现入党材料不规范或真实性存疑等情况,须向本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调查过程中的谈话要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在记录上签名确认。如遇突击发展、入党材料不真实等情况,应以函调等方式向该党员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进一步调查核实。各单位审核党员的入党材料后,填写《新入职教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进党员档案,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党建工作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党组织关系从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档案经审查无误的,由党员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由二级单位组织员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2.预备党员转入的,要注意转正时间,并由原单位提供半年考察意见。

3.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做好2020年新进教工党员及因疫情影响,上年度未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教师的统计,并填写《2020年新入职教工党员名册》(附件3)和《2019-2020年已入职但组织关系未转入学校的教工党员名册》(附件4),并于9月30日前报党建工作部。党建工作部同各二级党组织共同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接收工作。

附件:

1.新入职教工党员入党材料审查表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3.2020年新入职教工党员名册

4.已入职但组织关系未转入学校的教工党员名册

1600819986241408.docx

党建工作部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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