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转正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06 10:56  作者: 党委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将于近期分批对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转正进行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政治审查合格,并参加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的理论培训,且取得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预审程序

各单位在预审工作中要执行发展党员的“两级预审制度”。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支部上报的、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进行初审。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培训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提交本单位党总支,党总支组织讨论审查后作出初步预审结论。

党建工作部预审。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预审材料连同《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报校党委再次审查。

反馈预审结果,发放《入党志愿书》。经“两级预审”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其预审结果由党建工作部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委员会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三、提交材料时间

第一批:发展预备党员材料和预备党员拟转正材料请于10月8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综合楼1203 办公室。

第二批:发展预备党员材料和预备党员拟转正材料请于11月9日下午5点之前交至综合楼1203 办公室。

四、预审提交材料

(一)发展预备党员材料

1.发展对象预审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

2.请各党支部整理好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统一放在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中,并完善好档案袋封面的信息填写。材料袋中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团组织推优表;

(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考察表(参与社区(村)抗疫志愿服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写明相关表现情况);

(6)学习成绩单(含外语过级);

(7)确定发展对象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

(8)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和发展对象培训学时证明;

(9)政治审查情况材料;

(10)综合考察报告(参与社区(村)抗疫志愿服务的入党积极分子,写明相关表现情况);

(11)获奖材料(复印件,含参与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或者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12)公示材料及会议记录(特别是党员发展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13)其他相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转正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预备期总结;

4.学习成绩单;

5.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表;

6.党内外群众意见;

7.入党志愿书。

支部决议,写明“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延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现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了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讨论结果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不予预审的情况

1.接收入党申请书未满18周岁的不予审批;

2.未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不审批,未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审批;

3.培养教育考察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审批;

4.未经政审或政审不清楚的不审批;

5.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审批;

6.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填报信息涂改严重的不审批;

7.未经公示或群众反映较大的不审批。

六、后续发展流程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收到党建工作部通知后,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完善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尽快召开支部大会,并填写好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做好新发展党员谈话工作及总支审查。最后把新党员档案材料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交综合楼1203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发展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党员发展流程表

3.党员转正流程表

1601953372507129.docx

党建工作部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