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华党字〔2018〕23号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教工三支部选举、学生支部调整结果及分工。现批复如下:
同意教工三支部廖唯同志任支部书记,李洲君同志任组织委员,梁黎同志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一支部由2017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刘浩波同志任支部书记,杨琦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王鹏同志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二支部由2015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杨洋同志任支部书记,孙文胜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杨雪同志(学生)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三支部由2016级和2018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刘静同志任支部书记,程权明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黄旭龙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