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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华党字〔2018〕23号 关于同意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教工三支部改选及学生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10-31 08:35  作者: 淡玉堂 来源: 浏览次数:

武华党字〔2018〕23号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教工三支部选举、学生支部调整结果及分工。现批复如下:

同意教工三支部廖唯同志任支部书记,李洲君同志任组织委员,梁黎同志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一支部由2017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刘浩波同志任支部书记,杨琦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王鹏同志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二支部由2015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杨洋同志任支部书记,孙文胜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杨雪同志(学生)任宣传委员;

同意学生三支部由2016级和2018级学生班级党员组成,刘静同志任支部书记,程权明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黄旭龙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