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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2 15:3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现就2025年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成绩优良。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平均学分绩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均在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前50%,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记录,有突出成绩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教职工工作踏实,勇于进取,积极钻研业务,年度考核合格。

(三)作用发挥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创新创业赛事,主动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文明寝室创建达标。

(四)遵纪守法守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尊师爱友、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文明守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满足《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平均学分绩、综合素质测评分在专业年级或班级排名在后1/3的或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科目记录的除外。参军退役复学学生因培养计划调整有不及格科目的,单独认定。

二、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般程序

(一)党支部及时公布共青团组织“推优”结果,认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听取其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单位部门领导)的意见。

(二)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党总支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审查合格的,及时出具备案意见。

(四)同意备案后,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中相关栏目。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向低年级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倾斜。

二)满足《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提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审核,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具体情况(团队参赛或参与项目的注明排名)。

)请各党总支部于422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附件)交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hxdb@whhxit.edu.cn。

联系人:张新建 电话:5512(内线)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名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