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迎接学校二十周年校庆,更好地展示办学成就,创建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校园公共区域环境优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对校园内所有楼栋(含实验楼、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等)公共区域存放的物品进行清理。
二、清理办法
请各单位在5月17日前及时清理本单位存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对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且可继续使用的物品自行收回室内存放;对属于学校固定资产需要报废处置的,请在5月17日前提交报废单,审核通过后集中处置;对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且无单位或个人认领的物品,将视为废弃杂物直接清理。
三、清理时间
2024年5月18日,固定清理时间:每周周五。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在此次废弃物品清理过程中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2.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共区域内相关物品清理工作,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学校将进行集中清理。逾期未处理的杂物,将视为无主废弃物予以处理,由此给各单位或个人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学校清理工作。
联系人:孙倩 电话:81695525
后勤保障部
二〇二四年五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