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面对这一新的规定,在学校各级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经过近2年的不懈努力,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校于今年11月29日,获得了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为达到国家城镇污水排水的有关规定标准与要求,我校综合保障部从2020年1月开始对学校排水管网系统进行综合治理,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校园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工程;绘制完成了校园雨水(污水)排水管网分布图和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技术参数图;查寻整理完善了校园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及相关说明;提供了完整的食堂隔油池原理图、建造图、施工图,最终于2021年9正式申报排水许可证,并先后接受了东湖高新区环境与水务部门10多次现场勘查勘验和合格验收工作。
我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获得,标志着我校校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