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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华夏青年   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各二级团组织: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我校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团学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校团委拟于近期举办第十七期团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2月

二、培训地点

综合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训人员

2023年新团员发展对象、2023级各团支部干部2人(班长、团支书优先),各学院团总支浮动名额总数不超过5个。

四、培训内容

1.集中授课。主要以相关专业老师开展专题讲座、开展团学工作经验交流会、小组讨论等方式展开,全面提高团校学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百生讲坛”系列活动评选。团校开始前对学员进行分组并分别成立临时团支部,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百生讲坛”竞演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学员相应组织实践能力。

3.小组讨论。各支部需进行成员分组,并选出各小组组长。在课堂讨论环节中,组长需组织组内成员积极发言,展示本支部的学习成效以及精神面貌,并填写会议纪要。要求所述内容具有思想性与辩证性,不得抄袭他人学习成果。

4.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各二级团组织选派一名指导教师参与团校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2.校团委将对参训学员进行分组,并分别成立临时团支部,每个临时团支部设班长1名,团支书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每个临时团支部的学长班主任由校团委任命。

3.校团委将严格按照《团校纪律要求》和《考核鉴定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4.优秀临时团支部将按比例增加优秀学员名额。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0月31日(周二)17:30前将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1145916417@qq.com)。

2.纸质版材料于10月31日(周二)17:3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302办公室。

3.请各学院团总支做好参训学员的组织工作,积极引导并动员学生参训,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参加团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请各学院团总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团校培训结束后,引导参训学员召开班级团支部分享会。

5.参训学员须认真遵守《团校纪律要求》,抓住团校培训这一契机,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6.在团校开课期间,各学院团总支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将不做更改,相关信息将一并记录在各学院团总支参训学员结业情况中。

7.各学院团总支参训学员结业情况将纳入“五·四”考核体系。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贵鹏 谢佳霖

联系方式:13638632667 18981678883

附件1:《第十七期团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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