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建国65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国梦”的丰富内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青年学生认知社会、了解社会,切实地帮助广大同学在实践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经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组织学生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 梦想 责任 使命
二、活动时间
7月-8月
三、活动内容
1、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参考个人的专业兴趣、专业优势、技能特长等制定方案,通过采访交流、参观调研、实习锻炼、志愿服务、参观访问等形式展开。
2、深入社会基层,组织动员学生到基层开展社会调查、科技支农、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关注、服务留守老人、儿童。
3、选拔院内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骨干、理论学习骨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青年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把勤工助学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与相关单位联系,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一批暑期勤工助学、社会实习岗位。
四、组织流程
1、全院同学在上级团组织的安排下,本着就近原则,以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及个人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2、本次活动需要切合主题,实践团队采取立项申报,各系推荐优秀团队参与申报学院立项,学院对部分团队给予资助。
3、以顶岗实习形式为学生提供一批暑期勤工助学、社会实习岗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鼓励方向
1、鼓励专职团干部、班主任、青年教师带队实践。
2、鼓励跨系、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与项目申报。
3、鼓励学生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团、宿舍等为单位组队参与项目申报。
4、鼓励各团队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社会实践活动经费。
5、鼓励团队联系建立社会实践基地。
6、鼓励学生将实践过程及感受进行文学作品创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指导教师
各实践队指导教师可以为专业教师、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我院在职教师;指导老师须主动与学生一同参加实践活动或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在前期立项和后期总结中给予充分指导。
2、加强安全教育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广泛利用学院微博、网站、橱窗、宣传海报等宣传平台,动员全院师生参与本次社会实践,尤其是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3、立项流程
(1)各团队6月16日前填写《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一),将立项材料上交至负责人所在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组织的实践团队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室)。
(2)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6月18日前确定本系活动方案,并报同级党组织批准。须向全系公布活动人员安排、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并报团委备案。
(3)在各系确定立项团队基础上,推选项目参加学院重点项目申报,学院6月20日前确定院级重点项目并给予资助。
七、活动总结
1、开学一周内,各系需认真组织好社会实践认证工作。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在实践结束后须在《社会实践活动证书》对应栏目加盖单位证明公章并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论文),辅导员、各系团总支审核通过后报院团委审核。要求各系严格把关,对无单位加盖公章、公章不规范或手写调查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各系团总支以报告会、专题展览等形式对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全面的宣传;以团支部为单位认真填写《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附件四),开学两周内各系团总支评选出院、系级先进集体及个人并进行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至院团委。
3、各系在进行社会实践总结的同时,以系为单位将参加本次活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创作的文学作品进行汇总,随相关总结材料一并上交至院团委。
4、院、系及学生组织组建团队,在活动总结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至少一份专题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作为本次活动的成果之一。
八、其他事项
1、对申报学院重点资助项目的团队,每支队伍不得少于5人。
2、院级重点项目审核采取答辩形式进行,各团队对本项目组织形式、开展意义、详细活动安排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答辩会时间:6月19日12:30;地点: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3、评审小组对各团队申报项目活动安全、组织形式、活动意义进行细致分析,并设立资助标准,分别按照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标准进行资助。
4、本次工作联系人:程先亮;联系电话:81695556。
九、评选表彰
1、优秀组织奖:各参加评选团总支交申报,并提交支撑材料,由院团委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院级优秀实践队:各系团总支根据本系组队活动情况择优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中应有活动时间、地点、人数、教师参与情况、活动内容、预期成果、媒体报道等内容。
3、院级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系团总支按院团委认证通过人数的1%比例申报,提交支撑材料,院团委审核评定。
4、系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系团总支组织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本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人数的4%。
5、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展示:各系(学生组织)组织评比后向团委申报,作品不超过10件。一般为论文形式,附相关专家(单位)推荐意见,院团委对优秀的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展示。
6、经各系团总支评选,院团委审核通过的优秀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院团委将予以表彰和公示。
附件一:《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二: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资助办法
附件三:《介绍信》
附件四: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