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全体在校生:
为增强学生体质,弘扬体育精神,增强团队精神,丰富课外生活,我校将于11月3日举办第二十三届“华夏杯”羽毛球联赛,请各院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安排,提前做好此次联赛的准备工作,具体相关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会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羽毛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学院学生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2025年11月3日-11月11日
(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体育馆二楼羽毛球场(如遇特殊情况比赛场地将由联赛组委会商议后另作通知)。
五、活动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身体素质良好,品德优良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比赛上场前所有运动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在经校体育部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无误并且满足上场条件时方可上场比赛。
(三)每院限报两个队,其中每队男子5人,女子5人(含替补队员男女各一名),各学院自行确定球员名单。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比赛中不允许运动员在比赛中兼项,报名表中替补男女各一人,在本次比赛中均为替补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可进行替换)。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第二十三届“华夏杯”羽毛球联赛报名表》(附件一)
(四)所有报名球员必须购买运动意外保险(保期至少为7天),签订保险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各一份。未购买运动意外保险或未签订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的球员禁止报名。具体文件详见《保险证明》(附件二)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三)
(五)各学院需将附件一: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第二十三届“华夏杯”羽毛球联赛报名表、附件二:保险证明、附件三: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三份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后于10月30日18:00之前交到校团委307办公室学生会办公桌(李园三楼)。各学院还需将球员的运动意外保险电子保单和电子版报名表打包压缩发到邮箱3995700207@qq.com。
六、比赛方式
(一)本次比赛为团体赛,分设五个项目,每赢得一个项目得1分,最后根据五项比赛的积分决定胜负。
(二)所有队伍随机抽签分进行单场淘汰赛,直到决出冠亚季。
七、比赛规则及说明
(一)规则:
1.比赛执行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参赛队员到达开赛前10分钟到达体育馆检录处签到并提交学生证。
3.赛前双方进行猜球,获胜者获得发球权或场地选择权。
4.每场比赛结束后休息时间为二分钟(若双方同意可不休息),每轮比赛结束后休息五分钟。
5.比赛用拍和饮用水需自备。
6.比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比赛裁判委员会所有。
(二)赛制:淘汰赛
1.团体赛按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的顺序进行比赛;需要打满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五项比赛。
2.每项比赛三局两胜,每局均为11分每球得分制度,先到11分一方为胜,至少须净胜2分,否则继续比赛,先达到15分的队伍获胜。
3.每场比赛出场运动员迟到超过5分钟者,被判该场比赛弃权。第一次比赛以比赛开始计算时间,其他场次的比赛以裁判员宣布上一场比赛结束(弃权)后计算时间。
4.在一次团体比赛中出现两场弃权的队,被判该次团体比赛弃权。
八、比赛要求
(一)请认真执行本次比赛中的各项规定。
(二)比赛期间应做到作风端正、勇于进攻、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三)各选手应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不可发生辱骂裁判及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无故弃权现象。
(四)比赛中,除擦汗喝水外不得停止比赛(暂停除外)。若无故离开比赛,本节比赛即以0:2告负。
(五)比赛必须由报名选手本人参加,若出现代赛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比赛的参赛资格,报名者及代赛者上报学校及组委会给予相应处罚。
(六)比赛期间若发生斗殴、互相辱骂等不文明行为,则取消参赛资格。
(七)选手须服从裁判的判罚。凡有严重不服从裁判的选手则立即取消比赛资格,若对裁判执裁或比赛结果产生质疑,可在赛后上报赛事组委会,上报书面文件需本院书记签字。组委会在收到上报文件后研究给出结论。
(八)所有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员职责,做到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尊重运动员。所有运动员必须认真对待每场比赛,遵守比赛次序和规则,提前到达比赛场地,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尊重服从裁判,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十)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九、比赛奖项
(一)本次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
(二)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三名。
十、比赛赛程
报名后根据抽签结果另行通知。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