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繁荣校园文化建设,助力美育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建设与队伍培育,充分发挥艺术团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强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校大学生艺术团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竞选和组织考察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团长1人,副团长2-4人;
舞蹈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主持朗诵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话剧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器乐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声乐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礼仪队队长1人,副队长2-3人。
具体事宜请参见附件一:《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干部人员设置及选拔条件》。
三、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考察、录用等几个阶段,大学生艺术团干部考核方式采取即兴表演、组织考察等方式确定聘用人选。
四、相关要求
1.填写《校团委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报名表》(附件二),提供入校以来成绩单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2.各报名材料于11月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办公室校团委组织部(邮箱:1145916417@qq.com)。3.本次选拔的面试过程将面向全校公开,我校师生也可以前往旁听。如对选拔过程存有疑议或异议,请以实名或面谈的方式与校团委联系。
联 系 人:夏新明
联系电话:15607183250
共青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大学生艺术团人员设置及选拔条件
(一)大学生艺术团团长:
1、在校团委艺术团中任职学生干部(舞蹈队,主持朗诵队,声乐队,器乐队,话剧队和礼仪队);
2、完成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坚决服从校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听取大家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并商讨解决办法;协调各队常规工作。
2、在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优先考虑;
3、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二)舞蹈队队长:
1、在艺术团舞蹈队任职且表现良好,有良好的舞蹈基础,对于舞蹈音乐有较强的感知能力,能够编排舞蹈,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三)主持朗诵队队长:
1、在艺术团主持朗诵队任职且表现良好,掌握腹式发声技巧,有较强的鉴别能力,判断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即兴发挥能力,也应具有良好的台风和心理素质。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四)话剧队队长:
1、在艺术团话剧队任职且表现良好,具有布署排练新的剧目并协调分配各队员任务的能力,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五)器乐队队长:
1、在艺术团器乐队中任职且表现良好,具备一定的乐理知识和演奏经验,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六)声乐队队长
1、在艺术团声乐队中任职且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乐理知识,能够编排队形,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七)礼仪队队长
1、在艺术团礼仪队中任职且表现良好,大方得体,形象气质佳,素质较高,能够总结安排本队的各项工作,给队员定期培训。抓好本队的节目排练和演出工作,负责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目标,且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2、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