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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柳 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3《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和预审。

(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按照申报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填写附件4《申报评审表》含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和申报成果原件交各学院科研助理,科研助理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成果原件交科研部。邮件名称:某某学院+姓名+成果类型+学科门类。

(3)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4)教育部办公厅通知链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s7061/202211/t20221128_1006758.html

5)省教育厅通知链接:

http://gxsz.e21.cn/index.php?g=gxsz&m=news_list&a=newsdetail&id=48118

联系人:戴伟

电话:18086001747

邮箱:89747898@qq.com

 

(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且绝对禁止使用WPS打开该doc文件,哪怕只有一次,就会导致内置程序错乱,在编辑过程中出现异常报错。)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遴选相关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遴选相关资料

 

科研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