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定于2021年7月20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通识教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识教育目的是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完善的人”,重视学生在健全人格、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及社会责任感上的收获与成长是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显著区别。学校以培养“五会”人才为根本目标,高度重视通识教育改革,将通识教育改革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抓手,为使广大教师肩负落实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的重任,希望通识教育课程老师坚定通识教育教学理念,深刻理解通识教育建设的意义;守正出新,以通识教育为平台,传播“爱国、爱党、爱校”精神;为实现努力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特设立专项课题研究。
二、申报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要体现学校二次创业新征程的时代特征、华夏特色培养体系建设的导向和通专融合的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我校通识教育四大模块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大学在实施通识教育时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追求,着力推进通识教育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力求体现华夏特色的通识教育理念;应用研究要立足我校通识教育发展道路,聚焦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为在我校建立起扎实的通识教育基础和传统,提出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的决策依据。
三、各单位根据《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
四、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名额不限,具备研究价值的课题均可立项。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为2万元、重点课题为1万元、一般课题为6000元。申请人要根据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关于打造华夏特色的通识教育的论述,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根据《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课题管理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合格验收,通过中期检查拨付一半资助经费,完成合格验收后全额拨付。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期,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未能按时结项,予以取消立项方式处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相关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延期。
六、课题申请人可依据《申报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要求对通识教育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应用,具备可推广性,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对同类课程或活动具备一定的指导性和借鉴意义。
七、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他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学术论文、专利、作品、软著、其他等。
八、课题具备重大研究价值,或在结题后取得重大成果应用,可追加奖励。
九、课题申请人需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组织评审签署意见后,报送到科研部。《申请书》和《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89747898@qq.com。邮件名称:单位+姓名+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接收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科研部将于2021年9月2日组织评审工作。
十一、本年度将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申报规定、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未编辑页码、签名和意见不全等,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作自动落选处理。
十二、联系人:戴伟 81784600
附件(
1626694442777110.rar)
(1)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4)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5)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