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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06-17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培育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关于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关于创新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3.关于优化专业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4.关于教学管理、教学文件、教学评估及教风、学风建设与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5.关于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及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应具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我校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已有在研项目且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教研项目。

2.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教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申报程序

1.申请者申报。申请者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单位申报。

2.学院审查。由单位负责人召开5-7人组成的专家组会议进行初审,并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名单。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对于特色突出的重点项目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管理

1.研究时间。教研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2.项目结题。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按要求结题(鉴定或验收)。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校级教研项目。

3.项目应用。教研项目的研究成果(教材、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立项编号”。

、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97日前将纸质《申报书》、《汇总表》报科研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联系人:潘文辉,电话:81696808

 

 

附件:

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202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1592380837106701.xls

1592380837405316.docx


 

 

 

科研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