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7〕2号)发给你,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我校可以申报5项。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准备申报工作,于4月21日前将纸版申报材料(申报通知中的1-3项材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交至科研处(戴伟89747898@qq.com;成果第一完成人和指导教师加入QQ群:398148627)。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向省厅推荐。
科研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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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鄂教高办函〔2017〕2号
附件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5: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