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16〕6号)发给你,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我校可以申报“指导性项目”类别,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21日前将纸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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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含指导性项目申请书及评审表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