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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的通知

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22-08-06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探索以契约精神为基础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切实推动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助力个人成长、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创新团队,发挥科研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题征集是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组织的基础,征集工作紧紧围绕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长期形成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把握国家和我省现代产业发展机遇、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和新时代深化教育改革的机遇,从产业和社会发展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从现实需求中抽象出科学技术问题,为学校学科专业布局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新兴、交叉、融合”和“强工、重文、优艺”的思路,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紧扣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定位,提高校科研基金项目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二)重视选题依据。选题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抓住我省发展机遇,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三)注重形成共识。各学院充分征求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专任教授的意见,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既能体现本学院研究特色和优势,又能预期产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研究项目。

(四)坚持权责一致。各学院探索在科研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强化契约精神的可操作性,制定一个简洁管用的选题遴选流程,将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作为遴选标准,建立兼具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特色的校科研基金项目选题立项新模式,提升本学院的学术与管理治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推荐工作,严谨规范地完成填写《选题推荐表》。

(二)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拟定的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三)科研助理汇总后,填写《选题汇总表》,于2022815日前将电子版《选题推荐表》和《选题汇总表》发至科研部,同时提交有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选题汇总表纸质件。联系人:戴伟。

 

附件(1659794899371192.rar

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相关材料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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