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通知》的要求,按照《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和《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受理申请材料、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戴伟 电话:18086001747
附件(
1639744491103538.pdf)
2021年度通识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评审结果一览表
科研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