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到科研处(89747898@qq.com)
附件(1557729013163004.rar)
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