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发挥科研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即将开展优秀科研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申报流程、评选程序等按《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评选办法》(武华校科〔2016〕3号)的要求执行。
二、参评成果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且申报人是第一完成人。
三、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表》,各单位负责初评并填写审核意见。
四、《申报表》由各院(部)汇总(附电子版汇总表),于2017年1月6日之前报送科研处。
五、科研处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终评。
附件:(请点击相关链接进行下载)
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表
科研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