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科研处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度科研工作量奖励统计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在我校第一次开展,填报数据将是学校对教职工个人进行奖励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严谨、规范的原则做好统计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填写准确、完整。
二、工作程序
个人填写——各院(部)初审——科研处核对——反馈各院(部)确认——科研处汇总复核——上报学校审批。
三、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研与科研工作内容与成果。
2.填报内容: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武华校科〔2016〕5号)的规定,填报内容包括项目申报、项目结题、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作品、报奖、科研到账经费、著作及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转化与科教结合、项目鉴定。
四、填报过程及要求
1. 教职工申报
教职工将个人的科研工作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教师科研工作量登记表证明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给院(部)。
2. 院(部)审核
各院(部)填报《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审核证明材料是否准确、完整。务必在2016年12月12日前将《汇总表》和证明材料交到科研处。
3. 科研处核对
科研处负责核对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统计材料,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核对结果(审核表)反馈给各院(部)。经各院(部)确认无误后,上报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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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请点击相关链接进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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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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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科研工作量登记表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
科研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