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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23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周柳 发布时间:2023-07-09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5月)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流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申报项目。有意申报项目的师生请仔细阅读《2023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1),明确申报的方向及合作企业,自即日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后续各企业项目指南更新详情请登录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专家组”进行查看。科研部将实时更新项目指南。

二、时间安排

高校师生申报:

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立项名单发布:

8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注:申报书、协议等资料上传至平台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平台审核进展情况,以免影响项目立项。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部。


联系人:周柳

电话:13343425994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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