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科研工作聚焦学科建设内涵,激励教师及团队将科研成果服务于促进学校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团队培育和人才培养,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武华校科【2024】3号),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范围是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成果,成果形式为校外纵向项目、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高水平论文、学术专著、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转让)、科研基地(校外联合)、横向项目(以到账日期为依据)等。
(二)奖项设置
校级科研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申报者(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根据评选条件,以单项成果进行申报。
二、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一)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科研成果推动学科“入主流、创特色、上水平”,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2、以科研成果为纽带为促进形成稳定的跨学科创新团队做出贡献。
3、科研成果能够提升优势特色学科水平,助力学校学科专业优化布局,支撑学校人才培养和融合创新;
4、科研成果在服务湖北省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非经学校科研部报送申报的纵向课题;
3、非第一署名人的成果;
4、教材和教辅材料;
5、微短评、书评以及Meeting Abstract(会议摘要)形式的论文;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如传记、小说、游记、散文、访谈、诗集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平台
(1)在奖项申报栏目下打开“校级科研成果奖”,点击“新增”,在成果形式的下拉中包括7种形式的参评成果,点击后,在成果名称选择相应类别的成果。
(2)勾选评选条件,可单选或多选。按照勾选的评选条件,完整表述申请人做出的贡献,每个条件的表述不超过200字。
(3)在成果简介框内,填写不超过200字的成果简述,准确表述本人成果在增加知识价值、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融入教学环节的效果、面向国家和我省的战略任务和重大需求等方面的突出业绩。不超过200字。
(4)在附件信息中上传的支撑材料(PDF格式),用于佐证对应评选条件。命名方式:支撑材料+姓名+校外纵向/校科研基金/高水平论文/学术专著/专利转让/科研基地/横向项目。
(二)学院推荐。
(1)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审核申报材料。在奖项申报栏目下打开“校级科研成果奖”,点击“审核”,选择审核通过,确定推荐等级,填写学院推荐意见。
(2)选择审核不通过,退回申请人修改。
(3)报送要求。各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表(从平台导出)、纸质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及申报表需加盖学院公章。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11时。
(三)资格审查。
科研部根据科研管理平台上的审核结果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成果不提交评审。
(四)专家评审。科研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五)成果公示。拟授奖的成果公示三天,接收异议。
四、其他事项
奖励登记工作相关事宜,请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戴伟
电话:18086001747
附件(《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武华校科[2024]3号)
(2024校级科研成果奖支撑材料模板)
科研部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