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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科研教师”的通知

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为学校科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发挥科研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武华校科〔2024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23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在线申报。申报人于2024年626日之前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在线申报,详见《优秀科研教师在线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

(二)单位在线审核。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导出汇总表,纸质汇总表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学院须在202471日前将汇总表送至科研部。

(三)终评。科研部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四)上报校领导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学校拟于2024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联系人:戴伟 电话:18086001747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武华校科〔20244号)

附件(2)优秀科研教师在线申报操作指南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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