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为学校科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发挥科研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武华校科〔2024〕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23年“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在线申报。申报人于2024年6月26日之前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在线申报,详见《优秀科研教师在线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
(二)单位在线审核。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导出汇总表,纸质汇总表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学院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将汇总表送至科研部。
(三)终评。科研部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四)上报校领导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学校拟于2024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联系人:戴伟 电话:18086001747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武华校科〔2024〕4号)
附件(2)优秀科研教师在线申报操作指南
科研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