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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优秀科研教师”的通知

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为学校科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发挥科研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武华校教〔202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22优秀科研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的要求执行(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支撑材料。参评成果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且申报人是第一完成人。

(二)单位初评。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初评,签署审核意见后于2023621日前报送科研部1210办公室,联系人戴伟,QQ89747898

(三)终评。科研部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组织评审工作。

(四)评定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学校内网上公示三天。

(五)学校拟于2023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优秀科研教师”申报表》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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