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事业发展,培育孵化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和重大贡献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发挥科研在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引导作用,使我校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现向全校公开征集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研究选题。选题优先支持关注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重大需求、有明确发展目标的学科前沿问题、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创新性问题、有利于打造我校富有活力的创新团队的课题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一)围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夯实未来技术原创人才培养。强化交叉融合再出新,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带动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
(二)围绕“课程思政”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加强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推动形成育人新成效。
(三)聚焦湖北省“共同缔造、美好教育”,助力推动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建设,让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其他。其他选题方向可参考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等项目主管部门发布的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例如:《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4)等等。
二、选题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新兴、交叉、融合”和“强工、重文、优艺”的思路,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湖北“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紧扣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目标定位,提高我校科研基金项目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二)重视选题依据。选题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抓住我省发展机遇,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三)注重形成共识。各学院充分征求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专任教授的意见,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既能体现本学院研究特色和优势,又能预期产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研究项目。
(四)坚持权责一致。各学院探索在科研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强化契约精神的可操作性,制定一个简洁管用的选题遴选流程,将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作为遴选标准,建立兼具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特色的校科研基金项目选题立项新模式,提升本学院的学术与管理治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推荐工作,严谨规范地完成填写《选题推荐表》。
(二)各学院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拟定的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三)请各学院科研助理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291178144@qq.com,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科研部1210办公室。
联系人:周柳;电话:81692938;邮箱:2291178144@qq.com
附件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推荐表
附件2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附件2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4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附件4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5 《学科分类与代码》 附件6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附件7 《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与代码》附件5、附件6、附件7
科研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