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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周柳 发布时间:2022-10-07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华校科〔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含)及以前批准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逾期未结题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按终止处理。各学院依据已报备的科研项目检查实施方案自行组织,科研部参与结题评审工作。

二、2017年(含)至2020年(含)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题验收。该时间段内的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至科研部审定。

 

科研部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