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部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积分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科研部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积分统一登记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科研工作积分统一登记工作的填报数据将是学校完成社科/科技统计报表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严谨、规范的原则做好统计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填写准确、完整。

二、工作程序

个人填写——各单位初审——科研部核对——反馈至各单位确认——科研部复核。

三、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21619日至20211220日期间的教研与科研工作内容与成果。20211221日之后的成果放在20226月份统计。

2.填报内容:按照相关文件(武华校科[2020]7号)中的规定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科研工作积分登记表》填报工作。

四、填报过程及要求

1. 个人填写

教师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科研工作积分登记表》,连同相应的纸版和电子版证明材料交到各单位。除著作外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全部用电子版形式准备。

2. 学院审核

各单位收集汇总教师的科研工作积分,审核证明材料是否准确、完整。为确保在20211220日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2021工作总结,各单位务必在2021121617仅登记第一完成人的《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版复印件、原件和电子版)交到科研部。

3. 科研部核对与反馈

科研部于20211223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并将《登记表(核对)》反馈给各单位。在核对过程中,登记20211217日至20日的成果。

4. 科研部复核

经各单位确认无误后,对多人合作的积分进行分配,由第一完成人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积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表》,各单位盖章后,送至科研部。科研部审核《分值分配表》后,将分配后的分值填入到《登记表(核对)》中。科研部保留《登记表(核对)》纸版签字盖章件,并将扫描版发给各单位。

5. 联系人:戴伟

 

附件:(1639480515668283.pdf)(1639480556136509.xls)(1639480594139177.doc

《科研工作积分计算办法(修订)》(武华校科[2020]7号)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科研工作积分登记表》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工作积分多人合作分值分配表》

科研部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