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校师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助力人才培养,科研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自然年度在研科研项目,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项目委托方为政府部门或公益二类及以上事业单位。
2.项目委托方为行业领域内大型企业。
3.项目被认定为技术开发类合同的。
4.其它具开创性、突破性的项目。
二、评选条件
申报项目需在科研活动反哺育人、促进教学改革、助力专业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
1. 根据当年申报项目总体质量评定,不限定评选名额。
2. 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3. 对获奖项目颁发“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四、评选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2、项目评审。科研部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名单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各申报人请于2022年1月5日前将《“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盖章纸版材料一份和Word版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戴伟 18086001747
附件(
1636618468929787.doc)
《“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
科研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