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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袁健 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校师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助力人才培养,科研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自然年度在研科研项目,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1.项目委托方为政府部门或公益二类及以上事业单位。

2.项目委托方为行业领域内大型企业。

3.项目被认定为技术开发类合同的。

4.其它具开创性、突破性的项目。

二、评选条件

申报项目需在科研活动反哺育人、促进教学改革、助力专业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

1.  根据当年申报项目总体质量评定,不限定评选名额。

2.  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3.  对获奖项目颁发“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四、评选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2、项目评审。科研部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名单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各申报人请于202215日前将《“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盖章纸版材料一份和Word版报送至科研部。

联系人:戴伟 18086001747

 

 

附件(1636618468929787.doc

“2021年度优秀科研项目申报表》

 

科研部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