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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戴伟 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将于202169日~202175日接受申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将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进行管理,申请者应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定,并保证严格执行。

二、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校中级职称及以下的青年教师为争取国家、省(部)级课题做预研准备,副高职称的教师在聘期内只接受一项申报,正高职称的教师不得申报。往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立项后学校对每个项目给予500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附件3)对项目负责人给予奖励。

四、申请者需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学院组织评审签署意见后,报送到科研部。《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89747898@qq.com

五、科研部将于2021712日报领导批准。

六、本年度将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申报规定、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范、内容不完整、签名和意见不全等,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作自动落选处理。

七、联系人:戴伟

 

附件:(20210609.rar

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4)《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理工类)

5)《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6)《学科分类与代码》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8)《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与代码》

9)《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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