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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

属各单位:

为了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决定开展2020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 在推动教学改革及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的理论与应用成果。

3.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在内外实践基地建设、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基本要求

1. 教学成果分为两大类:综合类、教材类。

2.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参评教材第一主编必须是学专职教师,封面或序言中单位署名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且在学生中至少使用过两届的正式出版教材。

3. 各单位仅限推荐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等奖在各单位推荐的等奖中择优评审产生。

4. 申报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拟推荐申报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员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综合类教学成果奖需提供的材料:

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2. 反映该成果水平的总结、与成果相关的教研论文;

3. 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

4. 教学成果鉴定书(含立项申报书);

5. 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包括:查新报告、主要期刊检索报告、论文、教材等,同时还可提供软件、应用数据统计、获奖证明、课件、照片、专项应用证明、政府部门及其它专家评价证明、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站等其它材料)

凡申请综合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需通过专家鉴定,有鉴定委员会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作出明确的鉴定结论。申请一、二等奖的项目,还应有查新报告。

(二)申报教材类教学成果奖需提供的材料:

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2. 反映该成果水平的成果总结;

3. 证明材料:专家评审意见、出版社发行证明、教师和学生使用证明等;

4. 样书两本。

凡申请教材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有2名外专家按学《本科教材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评审,并填写《专家评审表》(附件5),同时要有出版社出版发行范围与数量的证明,3名及以上教师、10名及以上学生使用评价意见等。

专科教材、习题集、培训教材等,不能作为项目单独申报,可与其它项目合并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者按“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说明”(附件1),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申请简表》(附件3)。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申报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

2. 各单位组织专家初评,并签署评审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公示确认后,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按要求向科研部推荐。

3.请各单位于2020119之前,将推荐”“申请简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送至综合楼1208办公室,同时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可不含支撑材料)一致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文辉   电话:81696808

邮箱:272387129@qq.com

 

附件(1600053373929056.rar

     (1)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申报教学成果奖填写说明

       (2)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

       (3)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4)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本科教材评价指标体系

       (5)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本科教材专家评审表

       (6)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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