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奖项设置。
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受理成果范围:教育学
(3)参评成果类型。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
(4)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男性应不超过40岁,女性不超过42岁。
(二)申报办法。
(1)申请人访问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请注意,申请人无需注册和登录。
(2)申请人规范填写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及申报成果、证明材料,请注意,先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须注意事项。
(3)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平台,选择“奖项申报”、“校外科研成果奖”、“新增”,在奖项名称下拉中选择“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填报相关信息,在附件中上传PDF版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命名为姓名+专区评审表/专区申报成果/专区证明材料。
(4)各学院通过“科研管理平台”确认成果奖申报,并通过平台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汇总表由学院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科研部。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1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伟 手机:18086001747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链接:
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09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