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中心安全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验中心全体教职人员于3月9日上午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文件学习,学院党总支书记余朝阳出席会议,会议由实验中心主任刘桂艳主持,实验中心全体教师参与会议。

会议上,根据教育部转发的通知,刘桂艳主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规范》,并对实验室安全自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向各年轻教师介绍学校及学院各级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于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危险源,高温高压装置等特种设备,刘主任强调专人专管,定期检查,实行“闭环管理”。严格遵守、实施安全应急和事故上报制度。对于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以及准入制度,刘主任认为需要全院师生共同参与,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会上,党总支书记余朝阳强调,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上,所有实验教师应全力坚持“预防天灾,避免人祸”的八字方针,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指出,可以通过建设安全教育课程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全体师生都能做到“安全无小事,防范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