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研讨会。我院长程弘夏,副院长许腊英,院书记龚先军,学工办主任樊策己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程弘夏院长指出,我院在2018届毕业生派遣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认真履行就业证明材料制度,加强就业管理,规范就业各环节工作,较好地维护了毕业生权益,保障了就业真实性。

针对外出联系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龚书记强调,学工办和各系要高度重视各大招聘会,切实监督学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各系要以本系专业特点为重心,重点开发适合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要打好“组合拳”,把就业工作和学科建设、科研、学生实习点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力争取得多样化成果。学工办及教学办要统筹兼顾,全面宣传学校学科专业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