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学工 [2013] 33号文《关于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在籍的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且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的,经本人申请,审核材料无误可享受由上级财政部门给予的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截止到2013年12月14日,共有7位同学按照文件要求提交了书面申请。
制药1101班 熊泽坤
制药1102班 项 静
制药1103班 孙 敏
制药1104班 王洁琼、柯细彤、张淑仪
化工1102班 戴志鹏
特此公示。
如有问题,可向化药系学工办樊策己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027-81695649 18986217040
化学与制药工程系
学工办公室
201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