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支部委员、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党员会议,表决同意将我院学生龚帅等5名同学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此5名同学名单公示如下:
1.龚 帅 男 汉族 医检1211班 团支部书记;
2.罗子怡 女 汉族 医检1213班 团支部书记;
3.刘银芳 女 汉族 医检1213班 白衣名师工作室成员;
4.江翊萱 女 汉族 医检1211班 校心协学术部部长;
5.寿淼齐 男 汉族 制药1211班 校学生会学风建设部部长。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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