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的通知,按通知中的要求,请各部门、学院核查本部门的移动应用APP,若有强制使用或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APP,请下载附件并填写文件中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与《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于12月31日前提交给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周兴武老师(邮箱:529666201@qq.com)统一上报备案。
一、备案工作重要性
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
2、解决当前教育APP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传播有害信息、广告丛生;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从供给侧(APP提供者)和需求侧(APP使用者)两端进行规范。
3、管理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
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具备以下特点的,须备案
1、应用类型: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对于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统一由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不需要提交给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
2、使用性质:要求使用或推荐使用的APP。
3、服务对象:学生、家长、教职员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图书馆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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