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资料印制管理,保障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教学资料印制申请及领用流程进行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资料印制申请。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填写《教学资料印制申请表》(附件),经学院与教务部审核后,将资料电子版提交至图书馆。
2.申请提交时间。学校每学期在固定时段受理教学资料印制申请,分别为学期初第四周以前和学期末最后四周。
3.资料领取时间。资料领取时间以图书馆通知为准,学院应在收到通知后的1周内,安排相关负责教师或学生集中领取所印制的教学资料。
4.其他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图书馆联系,联系人:李慧敏;联系电话:18171482840。
图书馆 教务部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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